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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學會行政架構

表格一:行政單位
輔英科技大學 114學年度 資訊科技與管理系系學會 組織架構行政說明
單位 職稱 員額 業務職掌 遴選方式 替代方式
行政 行政指導老師 1 1.綜理系學會各項行政事務與校方溝通橋樑。
2.遴選系學會指導老師事宜。
3.指導系學會正副會長遴選流程。
4.其他校方指派事宜交辦系學會。
依照當學年度人事室公告之單位主管名冊列冊之師長擔任之。 本職務為每學年度末之七月中旬前,依照學校公告之一級主管名冊,並依規定時間內由一級主管(學院)指派之二級主管(系主任)名單,於新學年於人事室網站公告之人員,故無替代方式。
學會指導老師 1 1.總辦系學會各項跨校院級計畫請購核銷系統登錄、用印。
2.總辦系學會各項跨校院級計畫成果報告審核用印。
3.管制系學會正副會長人員推薦、選舉流程。
4.其他校方指派事宜交辦系學會。
5.其他符合輔英科技大學學生社團指導老師聘任要點第十點至十二點之各項規範(含內涵、職責與權益)。
原則以當學年度為日間部四技學制二年級之導師優先擔任。 特殊情況時簽請行政指導老師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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